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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太和这人看上去如同刚毕业的实习生一般,温润儒雅。

可实际年龄已经大四十,是个实打实的壮年人事。因此,被其他同岁却早已“地中海”的同事戏称为“名副其实的老男人”。

所在这家私人医院平时出诊次数并不多,服务对象都是一等一的有钱人,像郗褚莘这样普通的打工人,正常情况下,是连门诊费都出不起的。

但吕医生的心理科永远是最受欢迎的,也是工作量最轻松。

因为来的“患者”,大多没病。

没病为什么来看病?这是个悖论,但放在吕医生这儿就很合理。

理由是他的长相在这群无毛三高男医生里最为出众,人也最为温柔,是最适合接待有钱的家庭主妇和煮夫们唠唠叨叨发泄怨气的不二场所,所以心理诊疗室总是排在医院年终奖的第一名。

吕太和自己都觉得拿这个第一名,实至名归。但就是听人唠叨,耳朵容易起茧,而且自己缺乏锻炼,双学位心理博士的技能无法展现。

今天和往常一样,他准备下班,就在门口处碰到那位年轻人。

他对这个姓郗的年轻人印象很是深刻,一则是他作为真正有病的人来他的门诊,二则他作为他前老板儿子的“朋友”,让他不得不多留个心眼。

进入电梯,气氛也没那么紧张,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怎么不见城南来陪你?”

“嗯,他有事情。”

吕太和从电梯反光的地方观察到这人的神情,眉头紧蹙,下唇微抿。

不像是庄城南有事情,反倒是他心事重重,眉宇间的阴霾藏都藏不住。

吕太和没有多问,看着逐渐上升的楼层,想起第一次见到郗褚莘的样子,也是这样,装得很像一个正常人。

那天,庄城南风风火火通知他来看病,可还没出办公室的门,就见他将一位年轻人强行抱住推推搡搡进来了。

吕太和上下打量一番,年轻人穿着白色体恤黑色牛仔裤,打扮得土里土气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干净纯澈,长相斯文普通,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但绝对不是和庄城南能玩在一起的人。

可他们俩的关系又非同一般,吕太和在看第一眼就知道。

脚底虚浮,眼神飘忽,两个人都像是被妖精采补过度失了阳气的鬼样。

不说多少天没休息过,吕太和敢用自己的医生执照发誓,就昨天,这俩肯定还在床上鬼混了一整夜。

所以,庄城南介绍说:“郗褚莘,我一个好朋友,你给看看。”

吕太和在心里啧了一声,谁信啊。

但还是秉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原则,把庄城南连轰带赶的弄了出去,好给人看病。

吕太和还没开口,就听年轻人说了一句。

“医生,我没病。只是睡不着,您给我开一些安眠药就行。”

听这话的语气,既礼貌又疏离,像是应付所有医生的套话,没有任何问题。

吕太和一听就知他的底细,也知道一会儿的问话,他一定会作为一个惯犯一样回答得亦真亦假。

调出他之前在其他医院的诊疗记录,吕太和发现他几乎每个月都要购买安眠药,都快当饭吃那种。

想来之前给他看病的都是不入流的庸医,既想大把从人家身上捞钱,又怕安眠药开多了会出人命。所以除了安眠药,就给开一大堆名字起的天花乱坠的西药,无非是安神丸,又镇定剂。

吕太和摇了摇头:“你之前开的药一直在吃吗?不要糊弄我,这里都有记录。”

郗褚莘沉默一会儿,点点头。

吕太和没忍住爆了声粗口,郗褚莘不解地抬头看向他。

“你今年大学毕业?”吕太和问得毫无头绪。

郗褚莘还是点点头。

随即,吕太和嗤笑道:“那么恭喜你啊,在吃那种能把精神病都喂成傻子的特效药里,坚强地活到了现在,还坚持到了毕业!”

郗褚莘听完,低下头,依旧沉默不语。

倒是门外有心偷听的人站不住脚了,推门几个大跨步把人搂在了怀里,不顾怀里人挣扎,一脸的阴郁之色,沉沉道:“你直接说后面怎么能把他治好就行了,另外,把那些医院的医生名单给我一份。”

吕太和还是笑着说:“你没听到你朋友说他没病啊,没病的话,不吃药就没事了啊。”

眼见庄城南神色暗了下来,他只好正色道:“至于失眠,还有其他症状,少爷你要注意多做让他快乐的事,而不是疯狂做你快乐的事。”

庄城南:“嗯?”他没听懂。

吕太和又笑了笑,想来老板儿子的神经跟他爹一样大条,但他相信那位年轻人是听懂了,不然也不会红着一张脸,拼命挣开束缚,跑了。

第一次见面就这么草草收场。

抵达楼层的提示音响起,吕太和思绪收了回来,带着郗褚莘进了诊疗室。

看着熟悉的房间,不像是医院,倒像是来朋友家做客一般。

想着前几次都是被庄城南强迫来这里看病,这次倒是心甘情愿,也许是因为最后一次能来了。

郗褚莘苦笑一声,心想,这人啊,怎么这么贱。

他抬头看向吕太和,说道:“吕医生,我其实有很严重的精神焦虑。最开始有一次,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去的水塘,我差点把自己淹死。后来,这种无意识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之前给我治病的医生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一味给我加大药剂的用量,说我这是精神不振。”

听到这话,吕太和倒不怎么惊讶,反而好奇这是郗褚莘这么多天来第一次对他坦白自己的病情。

“再后来,我遇见庄城南,他发现我吃药太猛,带我来这儿看病。听了您的话,我停了药,症状莫名好了很多。”

郗褚莘眼神有些空洞,里面却难掩恐惧。说的话也极简单,像一个人的喃喃自语。

“但最近一次,我在床头藏了一把刀,我差点杀了庄城南。”

华灯初上,夜色缱绻。

街边人流如水,来来往往穿梭于车水马龙间。开在闹市的商铺灯火通明,喧腾熙攘,好不热闹。

高楼之上,不夜城的繁华尽收眼底。

曾几何时,庄城南爱极了这里闹热的烟火气。可现在的他只想早点回去,陪家里那个人好好吃一顿饭。

想到那人,庄城南不由嘴角翘起,心里暖的,没有一丝夏日的燥意。

要不是今天这局怎么也推不掉,说不定现在还能赶回家给他做顿饭呢。

庄城南默默嘀咕道,烦躁地闷一口酒,看向电子屏上的时间,不多不少正好八点,便起身准备离开。

身后,一个声音穿透屋内震耳欲聋的音乐,喊住了他。

“城南,喝这么点就走,是不是我组的局太没趣儿了?”

看清楚后面来的人,庄城南又是一阵烦闷,脸上却笑意盈盈说道。

“昌邑哥,我家里面有人了,得早些回去。”

换作其他人,庄城南大可以拽拽脾气,装装大爷走人,但来的人是万昌邑。

是现如今最大集团,万家的“太子爷”。

庄城南自诩是个暴发户的少爷,没有那个商业头脑,再加上他爹正值壮年,也用不着他这个纨绔来搭建与万家友好合作关系。

自然就不必顾及这位“太子爷”的身份,今天这个酒局也是可去可不去。

凡事总有例外。

庄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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