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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听说了吗,城东被烧的花楼那边开了个酒馆。”
“还有人敢在那里做生意?”
“这酒馆修好有一阵子了,还没见它开张过。有人路过那边说能听见里面的哭声。”
“这么邪乎?”
“可不是吗!以后啊,还是离那里远点。”
城东的花楼被烧,死了很多人,街坊邻里都说那边闹鬼,没有人敢去那边做生意,直到某一天夜里传来了叮叮咚咚翻修宅子的声音。
酒馆建好之后,没人看它开过门,城中百姓不敢过去,渐渐成为城中的奇闻。
亥时已到,更夫还在外面打着梗,嘴里念叨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有人推开酒馆的门走了出来,提着一招白纸灯笼,挂在了酒馆木门一侧,灯上黑字题着“忘忧”。
“忘忧酒馆?”有无处可归的白衣佩剑少侠路过,觉得很有趣,驻足观望了会,迈过酒馆的木门槛走了进去。
“来客人了!”长相平平无奇的小二站在柜台边,一身粗布麻衣,肩上搭着毛巾,见白衣少侠进来朝着后院喊了声。
白衣少侠试探问道:“小二哥,有酒吗?”
“诶,客官,哥不敢当,酒水管饱。”小二端了酒壶酒杯放在桌上,还贴心的了一个大白瓷碗。
“多谢。”白衣少侠彬彬有礼,拿了酒杯小口啜着酒,规规矩矩的,不比那走南闯北,酒喝一半漏一半喂给衣襟的豪客,是那名门正派引无数仙子痴心错付的君子风。
“为何这里叫忘忧酒馆?”白衣少侠有些好奇。
“因为这里的酒可以忘忧。”一道女声在他耳边响起,有人坐在了酒桌上。
那女子一身红衣,腰间束了条黑色玉带,她没有束发,任由三千青丝长及脚踝,眉眼若画,倾国倾城,眉心处有一个红点,嘴角上扬的一抹弧度,自成风流,魅惑人心。
她拿了酒杯自斟自饮道:“我叫拂衣,我可以满足的你的任何愿望。”
她嘴角带着的笑有些诡异,接着轻声道:“不过,要先把你的故事讲出来,我来称称它重几两,价几何。”
拂衣是一只魅,以故事为食,当人的故事经历被吞食之后,相关一切就会被遗忘。
至于被吃了经历的魂魄是否还会完整?大概只有天上的神仙知道了
“少侠,江湖儿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当是!”小二看着白衣少侠忍不住搭话道。
“曾经……也有人这么对我说过。”少侠他举杯又停,痴望着对座,仿若看见故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风平浪静数十载后,有些人开始了暗中谋划,多地接连出现命案,杀手不知所踪,为安抚人心,武林盟先后派人着手调查此事。
未果,藏剑山庄也惨遭毒手,独子谢岚逃过一劫。
“店家,一间上房。”
来人一身白衣,手中拿着佩剑,正是谢岚,“好一个俊俏的少侠!”客栈的人心中暗赞了一声,开口道:
“客官里边儿请。”
谢岚刚赶到锦江城,正寻了客栈打算先住下。
“救命啊——!”有那”有那宿鸟,扑翅惊飞。
前方传来一声女子的惨叫,在这寂静的深夜里显得格外凄厉。
“店家,行囊帮我保管一下!”谢岚放下包袱,丢了句话便跑出客栈,只见他足尖轻点墙头,向着呼救声的方位飞掠过去。
呼救声在一个镖局内,镖局名神威,总镖头常武,在这锦江城颇负盛名,谢岚赶过去的时候大门紧闭,他飞身跳上了墙头,此时夜色正浓,镖局内却没有一星灯火。
他跳进去镖局查看,正屋里的人围坐着趴在桌上,厨房的厨子还保持切菜的姿势,马厩的马吃着饲料,马夫倚靠在马厩边皆被一刀毙命。
庭院拐角的茅厕边,有一个站着的无头女尸,手上还抓着腰间的裤腰带,滚在不远处的头颅瞪圆了眼睛,充满了不可置信。
“谁在那!”
庭院的海棠花树底下的尸堆中传出了声响,有一只血手伸了出来,推开上方的尸体,爬出一个浑身沾满血的粉衣女子,她肋下插着把短剑,气若游丝。
谢岚扶住她掏出疗伤药,为其医治,“姑娘莫怕,我这就带你去找大夫。”
粉衣服的姑娘昏迷了三天才醒了过来。
“你醒了。”谢岚端着药推门而入。“可否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具体和我讲一下?”
少女重伤初醒,脸色还很苍白,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声音有些哽咽道:“我叫常久,镖局的远亲,和我爹来投奔常武伯父,结果结果竟然发生了这种事。”
“对了,杀手杀进门的时候,我听见了他们有提到临安城。”
谢岚陷入了沉思,常久见他不讲话,又开口问:“你是不是要去临安城?”
谢岚笑了笑,“别担心,我已经给足了药铺银两,你就先在此”
“我和你一起去!”常久不等谢岚说完就打断了他。“我爹被贼人杀害,此仇不报,今生难安。”
“放心,我的伤只是暂时不能用功,赶路却不成问题,我不会拖累你的。”
谢岚也是为了查询真相,为父报仇,对常久感同身受,最终答应了带她一起去临安。
“这姑娘还真是爱穿粉衣裳啊。”启程前往临安的路上,常久每日都会换衣服,衣服都是粉色的,谢岚在旁边看着很是感慨。
“谢岚,你有字吗?”
“还未曾取。”
常久憋笑道:“你姓谢,就叫谢谢好了,谢谢谢谢的,多讨喜。”
谢岚有点好笑又有点无奈的摇了摇头,没有理她,喝酒想着灭门的事。
“喂喂,小古板!”常久见他不回话,又实在无聊,夺了酒杯换了大白碗推了过去,“江湖儿女,当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你用这拇指般大小的杯子,如何能痛快?”
谢岚被她说的好奇,用碗灌了一大口酒,结果给呛住了。
“咳咳!”
“哈哈哈”没心没肺的粉衣少女看着白衣少侠咳的惊天动地,差点笑出了泪。
“我以前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一人一骑仗剑走江湖,如今我们也算是在江湖中了,有酒有肉有剑,快哉。”
粉衣少女说着豪言壮语,头顶上的蝴蝶头饰随着讲话一颤一颤的,谢岚看着常久的笑颜,心下悸动,无法自抑。
“起开,你有手有脚的,码头卸货,店中跑堂,做甚么不行,在这大街乞讨,莫要弄脏本姑娘的裙子。”
谢岚看着前方一脚踹开老乞丐的常久,皱了皱眉,把人扶起来给了几颗铜板。
二人一路追着杀手的线索来到了临安城,临安繁华,却涌入了很多难民。
“阿久,刚刚那个乞丐年纪大了,就算他找活干,也没人会收他的。”
常久挡不住谢岚的唠叨,连忙告饶,“知道知道,就是那乞丐弄脏了我的裙子,我给他个教训。”
她不等谢岚说什么就向前跑去。“那边人那么多,一定有好戏看,快来快来。”
原来是卖身葬父的姑娘跪坐街头,姑娘长得眉清目秀,有那不怀好心的商户说给了钱,说要买回去做小妾。
“这人我要了!”常久抛了二十两过去,回头朝着谢岚挤眉弄眼,“小古板,我这算不算是英雄,啊不,女侠救美,风流倜傥。”
谢岚刚笑着夸了句,就被她拉着跑了,“救美是好事,以身相许就不美了,脚底抹油也。”
二人到了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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