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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嘛,刘良山是正房刘母所出的长子,本人又一表人才,考上了燕京大学,在一众兄弟中算是拔尖的存在,以后刘家的产业,不出意外都是要交给他的。
但现在──医生虽然说得很委婉,但刘良山却是极有可能成为一个瘸子的,一个腿断了的残废,又怎么能继承刘家?
刘父眼里若有所思,刘母眼里殷殷期盼,“那到底还有没有恢复的可能?”
“国外的顶尖医疗水平下,或许有那么一两分痊愈的可能。”
言下之意就是,国内的医疗水平肯定不足以支持他恢复,听懂的一瞬间,刘母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到底是哪个黑心肝的害了我的儿?志文,我们一定要找到凶手给良山报仇!”
刘父心里也愤怒,但他比刘母有见识──能把这件事做得这么干净利落的,不可能是什么小角色;他也比刘母更加理智──刘母只有刘良山这么个亲儿子,而他亲儿子还有好几个呢。
因此只是可有可无的回答,“是要找到凶手。”
不管这夫妻俩心里的想法是如何参差,终究两人到底是心疼刘良山的,不约而同的都选择了瞒着他这个噩耗。
此时刘良山正躺在病房里,乐呵呵的和前来看望他的简容说话。
他还不知道,拜他对简容的一往情深所赐,他此时已经付出了一条腿的代价。
“你今日课业不忙吗?怎么有空亲自前来?”
两人不是一个系的,且刘良山比简容大两届,平时其实不大能见面。
简容微微一笑,她在爱慕者们面前,态度向来都很矜持,“正好有空,给你带了一束花,对了,你伤势怎么样?”
此时正是寒冬腊月,带一束花来,既彰显了她的品味,又显得她的确是花了心思的。
刘良山果然很感动,“伤势不重,”停顿了两秒,“你能来看我,我就很高兴了。”
他以前面对简容的时候,因为知道简容心有所属,所以是不会说这么感情外露的话的。
简容听到这句话,不禁微微的诧异了一下。
此时的简容还不知道,她的究极舔狗一号刘良山,已经在陈知意的忽悠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的刘良山,在简容面前的人设是“卑微舔狗”,那现在经过了和陈知意几次推心置腹的谈话的刘良山,则要自信许多。
他自信起来了,虽然还是舔,但已经从一只卑微的舔狗,成长成了一只自信的舔狗。
想到人生导师陈知意鼓励自己的那些话,“男人要为自己而活”“爱就要大胆去争取”,刘良山看向简容的目光不由越发炙热。
简容当然注意到了这个变化,但出于对自身魅力的自信,她并没有把这个变化放在心里。
关心了几句刘良山的伤势后,简容就迫不及待的转移了话题,向他倾诉起了最近的感情烦恼。
这其实才是他们之间相处的正确方式,简容在他面前,从来都不掩饰自己早已经心有所属的事实,甚至在大多数时候,刘良山还是她的情绪垃圾桶。
每当她在萧肃那里感情受挫后,总是能在刘良山这里找到安慰。
“你说,师兄他对我,是不是还是有着感情的?”
她把那天在街角和萧肃一起,遇见陈知意两人的一幕幕都讲了一遍,然后满怀期待的想要刘良山,给自己一个肯定的答案。
如果是以前,刘良山事事以简容为先,哪怕是心里苦涩,也肯定是会压抑着自己哄她开心的。
而如今,刘良山虽还是压抑着自己,勉强回答了一句,“你这么好,他肯定对你有感情啊。”
但内心的情绪,却到底是在陈知意的魔鬼pua下,变得有些不同了。
他想起了陈知意的那些莲言莲语,“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对待刘先生”“刘先生人这么好,哪个女孩子舍得这么对你”。
是啊,他这么好,简容怎么舍得这么对自己?
他为她付出了那么多,尤其他现在还受着伤!
病房外的刘母探头看到两人相谈甚欢的场面,欣慰的笑了。
简容的家世出身,她都是特意了解过的,儿子喜欢,她对这个儿媳妇人选也特别满意。
想到这里,她目光又落在了刘良山的腿上,一时间对罪魁祸首更加恨得咬牙切齿。
此时的刘母还并不知道,认真算起来的话,她儿子断的这条腿里,还有简容这一份儿原因。简容倾诉完感情问题就走了。
刘良山躺在病床上,脸上的神色有些阴晴不定。
他对简容的感情,当然是炙热的、真诚的,如果没有陈知意的搅局,剧情里他也真的就像情圣一般,为男女主的感情扫清障碍后,就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退场。
而现在,陈知意却如同手持魔盒的潘多拉一般,亲手放出了他内心的那些阴暗的占有欲。
此时他还未得知自己的腿因简容而断,却已经卑劣产生了独占对方的念头。
宛如魔障了一般,刘良山盯着简容送的那束花,慢慢的,慢慢的伸出手去触碰。
碰到的一霎那,他脸上浮现出了一个笑,再也抑制不住心里对简容的那股情思。
简容是文学系的才女,刘良山为了投其所好,也曾专门研究过时下流行的诗歌。
心情澎湃下,他迫不及待的想要为简容赋诗一首,左看右看,看到手臂上的输液管的时候,刘良山不禁灵机一动:
“宝/我现在在输液/输的什么液/想你的夜”
目光落在开头那个“宝”字上,思考良久,刘良山到底是觉得有些过于直白,但却没舍得改。
想到陈知意对自己的欣赏仰慕,干脆先送到她那里小试下牛刀好了。
此时的陈知意还尚未预感到,自己即将被油到眼瞎。
她正躺在床上,快乐的数钱钱。
上次一篇《说张三》虽然字数不多,但却因为转载的报纸数量繁多的缘故,给她带来了一笔极为丰厚的报酬。
燕京日报这边,一开始给的是千字三元中档的稿酬,且这还是看在林路留的面子上,但在后来文章火了之后,立马提高了她的待遇,提到了千字五块钱,补发了十二块钱。
再加上全国各地报纸的转载费,其中有高有低,高的有大刊物诸如《丝语》之类的,给的稿酬和燕京日报相差无几,而低的虽然只有几块钱,但蚊子再小也是一块肉。
陈知意算了算,30块 30块 4块 小小一个短篇,竟给她挣了六百来块的收入。
可别小看这个时代的六百块钱,此时的物价下,银元的购买力是极高的,譬如此时在广东销量排在前列的“新兴白”牌的大米,每石的售价就才六块多元,而猪肉的售价,则大约是每斤03元左右,牛羊肉则在02元左右,更别说蔬菜之类价格更贱的食品了。
这时一个壮劳力在工厂干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就是十五六块钱。
由此就能知道,陈知意这六百来块钱,到底是一笔多大的巨款了。
把小钱钱和自己的存款放进盒子里之后,陈知意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怪不得这时期的文人,生活能过得这么滋润,就这随随便便一点稿酬,都能够得上普通人家全家的收入了。
不得不说,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这让陈知意在内心深处,着实自信了许多,也更加坚定了自己写文挣钱的决心。
这次随着稿酬一起寄过来的,还有几封包括《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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