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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实在好笑,叫程望江梳头发的动作一滞,仿佛遇上了一团打结的头发。随即,他问云郊:“那么,郊郊,我们要不要养一条狗?”
程望江不过是随口一问,云郊却当了真,眼睛亮闪闪地问程望江:“真的吗?”
云郊一直想养小狗。小狗舔舐手心的感觉温暖而湿润,那是他珍藏的一段遥远弥久的记忆。只是这记忆来得很突兀,前因与下文,他记不起来,宛如黑暗中骤然出现的一段明路。或许是云姝养了小狗,拿来给他见过几眼吧。现在他也要有自己的小狗了,他想写信告诉云姝。
但很快,云郊又叹气道:“唉,还是不要了,我没有养过小狗,照料不好它的。”
“狗哪里有什么照顾不来的?”程望江继续梳着云郊的头发,梳好一边,另一边还乱散散地翘着,“随随便便几粒饭渣子就能喂饱了,就像郊郊你一样。”
听程望江这么说,好像养小狗真的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儿。养了,还能看家护院——但程家需要么?小狗的吃食解决了,住所又犯了难。
如果程见山不赞同呢?
想到程见山,云郊便觉得浑身不自在。与程望江像以前一样亲昵,无异于对程见山的背叛。程见山已经那么辛苦了,要是再听到些并非子虚乌有的传闻,譬如新娘子和自己弟弟有染,多少夜色又要落到他的眼眶?刚刚被程望江抱着过来时,会不会已经被别人看到了?程望江房间的窗户,有没有关上?
云郊在这胡思乱想之际,程望江已经给他梳好了头发。
程望江喜欢云郊将头发散下来的模样,细碎的发垂落在眼前,虽遮挡了视线,将世界分割成碎镜子中互相反射的景象,却会让云郊显得更加懵懂无辜。云郊并不需要将眼前的一切看得多么清楚多么远,一只笼里的鸟,何需为了生计发愁,它该想的只是要如何讨主人欢心。
这下,程望江又想同云郊养一只画眉了,他的房间大得足够养下这些东西,云郊也没见识得足够对每一样东西惊叹连连。
但云郊不知他的心意,想要逃走。他双手伸直了抵上程望江的胸口,身体向后仰,背却给琴沿撞了一下,疼痛像道迅速撕裂的深渊,很快便蔓延到了整个后背。
“我该走了!”云郊的声音因为疼痛而骤然提高,怕给他人听到,他的话又成了低低的哀求,“程望江,我要走了,你的房间我已经看过了。”
云郊这话说得并不准确,因为他能看到的不过房间的一角,其中最显眼的便是房间的门。门是程望江不知道在哪个拍卖会上拍到的,朝外的一面刻满了繁复的花纹。木匠的想法太盛太满,左右两扇门的花纹丝毫不相同,各式各样的祥云在一扇门上多得成了不详之兆,另一扇门则藤蔓丛生,丝毫不见祥云的踪迹。
云郊无意欣赏,他只知道程望江根本没关门。
“我哥不会回来得那么早。他不是被姓陆的叫走了么?郊郊,你知道那男的是谁么?”
云郊同样没兴味知道,他的不自在成了害怕,仿佛一切已经东窗事发,程见山面上无光,正在急匆匆地赶回来。
他继续扭着自己的手臂,同时低声重复那句毫无用处的“我要走了”。他没有遂愿,人依旧被禁锢在程望江和黑棺材中间。
微弱无力的反抗叫程望江嗤笑一声,他仅用了单手便轻松地钳住云郊的双手,抵在那瘦弱干瘪的胸口后,顺势又将云郊折向钢琴。深渊更广而更加无底了。
程望江不理会云郊吃痛得皱起的眉毛,继续道:“昨夜你在窗台上看到的那军官,就是他,陆家荣,管我们这一片的。叫我哥过去,无非就是……喝茶聊天,没什么要紧事,不到十点不会放我哥走。所以,郊郊你尽管放心好了,你就是陪我到深夜,都没有关系。”
“唔,不是,我只是,不该继续和你待着了,从今往后都不该……小狗,也不要养了。”云郊知道这话要叫程望江生气的,但是他一定要说。昨夜了结不了的事,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结束了。他想,倘若自己是个物什,那程望江玩了几个月,也该给程见山了,哪怕他更想和程望江待在一起,哪怕他只不过是对云姝拙劣的仿制。
“为什么,还是因为我哥?就因为你嫁给他了?郊郊,我哥他有什么好的?比我好么?”
出乎云郊的意料,程望江的声音是平静的,像无风的屋外。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阴了,或许又要下雨。四月天见过太多悲伤的事,总是要流泪——这地方其实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所以一年四季都在流泪。
程望江本打算再问云郊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既然我哥喜欢云姝,娶了云姝,又怎么会认不出你和她的不一样?
但话到嘴边,他还是啧了一声,忍住不表。他和他哥都知道新娘是云郊,唯独云郊自己不知道,甚至还小心翼翼地为抛弃他的父亲和妹妹圆谎。
至于背后的原因,程望江的推测很简单。他哥被拐走的那十几年,大概是和云郊发生了什么。或许他哥是要感谢云郊,又或许是意图报复,随便哪一样,总之他哥靠明媒正娶的法子将云郊留在了自己身边。
而这相遇肯定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云郊什么都不记得了。云郊就是有这样的好习惯,叫他感到格外难过痛苦的事,他睡一觉就能忘掉,所以他的世界始终是明亮温暖的,能有多少伤心事呢——现在更是没有了……笼中鸟么。
至于他,程望江,他是一定要在二人之间插一脚的。程望江可不希望云郊记起他哥,他并非是不舍得叫云郊痛苦,而是云郊所有热烈的情感,满心满眼的爱也好,不可能的恨也罢,都应该是他的,他要云郊就得给。前几个快乐的月份中华,云郊看向他的眼神是如此炽热,今年的春天来得早,也就不是件意外的事了。
程望江懂得爱,也清楚自己对云郊没有爱,爱人于他而言是桩很可笑的指控。爱意味着一心一意,他可不愿走进那监牢。他想他应该是自由的,而他对于自由的设想便是让云郊爱他。
这世上男人、女人那么多,像云郊一样身体畸形的,愿意找找也会有,他哥去找便是了。过往的经历又算得上什么,云郊情愿把他哥忘掉,他哥却恬不知耻地又找上了云郊,将云郊从他身边抢走。
云郊是专属于他的玩具,他该让云郊也知道这件事。
晚上六点,巷尾的花店只剩下云郊和程望江两个兼职工,店长和正式工姐姐先去吃晚饭了,等她们回来,今天的兼职就算结束了。
遇上了小满,今天就是个雨天,绵绵的小雨,最使人心烦。举着把伞嫌麻烦,不撑伞,走一段路就要被淋得湿黏黏,也不舒服。
程望江百无聊赖地在门口站了会儿,盯着巷子口,盯了几分钟,没有一个人走进来,一片冷清,显得白天的忙碌像一场红玫瑰色的梦——毕竟来买花的人几乎都选了玫瑰。
不是多浪漫的选择,因为为了准备五二〇,程望江已经陪云郊打了一个多星期的花刺。
程望江不缺钱,他来兼职纯粹是想找个借口待在缺钱的云郊身边。不忙的时候他还能当个乐呵呵的吉祥物,帮忙推荐花朵搬个花材丢个垃圾之类的。真要忙起来,譬如轮到他们排班的五二〇,吉祥物也乐不起来了,愁眉苦脸地去干打花刺铡根之类的容易弄伤手的活。
嗯……或许也挺浪漫呢?打花刺时,程望江被玫瑰扎到了手,虽然伤口流了几滴血就离痊愈不远了,但多少也给了他一个在云郊面前撒娇的机会。不过太晚了,手是中午刚来兼职时就扎破的,而他现在才和云郊说上话。
“郊郊呀——”程望江大步穿过鲜花盛开的海洋,走到冻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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