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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因为他无法替程见山真正分担生意上的事务。

如果姝姝在,情况肯定就不一样了,她是他见过最聪慧的人。程见山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能再等一等呢?等姝姝学成归来,有了自己的一番事业,那便是大家都爱看的、两位才貌双全的人结为圆满的一对的故事了。至于他,总不能一直叫爹爹养着,也不能成为姝姝和程见山的累赘,该尽早离家谋生了。

那么,程望江呢?

想到程望江,黑白相片被撕碎了。一枚埋在云郊体内圆滚滚的金戒指,一口无底的小锅,将他女穴里那些黏腻透明的液体,熬糖一样熬成了金黄色,沸腾着涌出来,溢满整个房间。

明明他们只有几小时没见面,但他好想程望江。他想的无非是苦恋中的人常有的患得患失,譬如他爱他么?他愿意带他走么?他愿意娶他么?

照进房内的阳光变成金黄色,已经下午了,使人昏昏欲睡的寂静下午,门外却再次响起了敲门声,打破一个满是程望江的梦。

“大少奶奶,您的手提箱给您取过来了。”

手提箱的事,程见山在离去前也交代过了。他让云郊不必急着去拿,也不必理会佣仆,要等一会儿再去。程见山不希望让不相干的人接触云郊,在他看来,众人不论高低,一并都肮脏不堪,会弄脏云郊。云郊则以为这是程家的规矩,听话地遵守了,数着自己的心跳,数到两百才去取。

取来了,他便将手提箱里的旧衣裳一件件理出来,按着程见山先前的指示装进属于他的衣柜中。这箱所谓的“嫁妆”只占了拇指宽的地方,和衣柜里的其他衣物相较,连花丛中的绿叶也比不上,却是云郊的全部。

在这全部之中,云郊最宝贵的,是一方淡绿色手帕,他唯一的生日礼物。手帕本该是一对的,却被他弄丢了一块。而他拥有这手帕,想来也快要十年了。

云姝十岁生日,云义康照例给云姝买了许多礼物,因为他不知道云姝到底喜欢什么,也不好意思问。于是,这手帕便成了最大的错。云姝这么小,也看得出它们的土气,把自己衬老了,不愿要,退回去则嫌麻烦。这时候云义康眼里有云郊了。云郊远远地立在窗边看向他们,手里攥着地上捡到的桂花,为拆礼物的云姝而开心。“你不喜欢的话,就给云郊吧。”云义康道。

就这样,云郊也有了自己的礼物。他认出手帕上绣的图案是一对依偎在一起的火红色的鸟,却认不出绣的字是什么。后来云姝和程望江零零星星教了他几个字,有的和手帕上的字对上了,但到底没能成半句诗。

至于另一块手帕是怎样丢的,云郊记不得了。他情愿忘记的事,桩桩件件,向来万分痛苦,不如永远遗忘。

现在,那方手帕皱皱巴巴地躺在云郊手心,刺绣洗脱了线,原本的翠绿干脆掉色成了淡绿,有几处薄得一用力就能扯裂开。云郊将手帕放到衣柜中央的横版上,一点点抻平褶皱。早上他收拾时太心不在焉,忘记叠好手帕了。

云郊专心致志地忙着自己的小事业,而通向程见山房间的路又太安静,程望江都将云郊的眼睛蒙上了,云郊才觉察到自己的身后有个人。

“唔,谁!”云郊想要扯掉那双手,但耳边的声音比他的反抗更快些地响起:“郊郊,嗯,不对,嫂子,是我。”

程望江还是那副作派,习惯逗云郊玩,他摊开手,不等云郊有所回应,便将他横抱起来。婚纱的拖尾垂下来,像一条银色宽广的河,程望江踩过这条河,告诉云郊:“郊郊,我哥的房间你已经看过了,现在来看看我的房间。”

“什么……”程望江向来随心所欲,云郊时常跟不上他的想法,只能被动地接受,蜷在他的怀里。

出了门,云郊本想抬头看看程望江的脸,却发现原来走廊上方的墙也给改成了玻璃窗。层层叠叠的树影压下来,微有几道光落进他眼里,逼出一点泪,仿佛程见山的汽车碾过的不是路,而是他一双漆黑的眼睛。

不知为何,云郊有些难过,他偏过头去揽住程望江的脖子。程望江轻轻地笑了一声,道:“郊郊,我哥果真没有戒指给你么?”

“有的,但他来不及给……我们只说了些话。”

程望江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踹开自己房间的门,环视一圈,最后选择将云郊放在离门近一些的钢琴上。云郊没见过钢琴,也不喜欢,漆黑的琴身会让他想起棺材。他想要站到地上,程望江却压住了他的腿,存心不让他下去。

这时候云郊才闻到了程望江身上的酒味,他害怕喝了酒的人,不论是谁。以前爹爹一旦喝醉了,就要来打他,一直打到他空气里的血腥味盖过酒臭味才走。酒就是这样,叫人不清醒,让好的变坏,坏的更坏。

所以,云郊不敢动了,僵硬地坐在他心中的棺材上,像等待他的死亡一样等待程望江开口说话。程望江看出云郊的异样,将预备问的问题搁置在一边,关切地问云郊:“郊郊,怎么了?”

“你喝酒了。我……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闻到酒味,你要起疹子么?”程望江见过这样的人,一点酒也碰不得,喝一口就得脸红,再然后满脸都是疹子地给送进医院。要是郊郊也这样,那他便不在见他前喝酒了。他对云郊的健康向来关心。

“唔,不会。只是……爹爹喝醉了,就会来打我,”话说出口,云郊便后悔了,仿佛他的爹爹是个很坏的人,便又期期艾艾地作着弥补:“平时、平时爹爹不、不会这样的,喝了酒才、而且,他很少喝的。”

骂云义康是纯粹的坏人,云郊听了又要努力地反驳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程望江便识趣地不说了,只在心里觉得云义康多少算不上是个人。他轻咳一声,酝酿着自己的语气,尽量温柔地告诉云郊:“郊郊,我喝了酒,不会打人,你不用怕我。”想了想,又为自己留了条后路:“但我喝酒之后,说的有些话并不可信。”

程望江这样的态度是暧昧的,因为他知道云郊听到什么就相信什么,向来将谎言当成真话。如果他等下便撒谎说他爱云郊,云郊也会泪眼汪汪地信以为真。日后,如果对云郊感到厌烦了,搬出喝酒的借口否定他的爱,云郊又能说什么呢?

“哦……那你要告诉我是哪些话。”

“好,我会的,”程望江已经在说假话了,“对了,郊郊,你和我哥都说些什么了?”

“嗯……他叫我小云。”细想起来,他和程见山好像并没有说什么,不过是在沉默和恳求中将时间蹉跎过去。

“就这样?”

云郊认真地点了点头,程望江叹口气,手伸到云郊脑后,轻轻一拨弄,云郊的头发便散开了去。程望江不知道多少次这样散开女子繁复的发型,已经很熟练了。

琴凳上随手被抛了个不知道哪个女人留的银梳,程望江便用它来给云郊梳头,边梳还边要逗云郊:“小云听起来像条小狗的名字,还是郊郊可爱。郊郊,那你学小狗叫两声?”

“唔……我没有养过小狗,不会叫。”

这话实在好笑,叫程望江梳头发的动作一滞,仿佛遇上了一团打结的头发。随即,他问云郊:“那么,郊郊,我们要不要养一条狗?”

程望江不过是随口一问,云郊却当了真,眼睛亮闪闪地问程望江:“真的吗?”

云郊一直想养小狗。小狗舔舐手心的感觉温暖而湿润,那是他珍藏的一段遥远弥久的记忆。只是这记忆来得很突兀,前因与下文,他记不起来,宛如黑暗中骤然出现的一段明路。或许是云姝养了小狗,拿来给他见过几眼吧。现在他也要有自己的小狗了,他想写信告诉云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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