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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牙买加女人不会满街寻找外国白人。她们中的大多数甚至想象不出外国白人脱光了是什么样子。她们以为白人只有卵蛋没有ji巴,只能证明她们从没看过色情电影。顶着烈日回家,下午三点。蒙塔格湾感觉像是迈阿密。金·克拉克,你没去过迈阿密。但道理一样,归家,回家,希望查克不在家。有点难听。他会说不合适,最近他经常说这三个字,让我觉得从我嘴里出来的话都染上了异样的颜色。我并不想要这样,我只想要一些自己的时间。你看我又像美国人那样说话了,“快点儿,别愣着”,因为时间长了,现在我连在自己脑海里说话都丢不掉扬基腔了。认真思考,谢谢!我只希望他不在家,因为我想坐在靠背椅上,听着自己的呼吸声,打开电视看《与严同做》,放空大脑休息,因为所有这些——这种生活,这种步态,这种说话方式,这么坐在依然不属于我的一个空间里——都他妈的太艰难了。存在就是受难。不,不是。太他妈艰难的是生活。我有时候会说粗话。

这些海鸥能听见我的思想吗?它们待在外面就是为了这个吗?听我的思想,嘲笑我。杀苍蝇和蟑螂的喷雾对鸟类起作用吗?它们说不定会撕开我的皮肤,吃我的血肉。太他妈讨厌这些该死的鸟了。他妈的不知道怎么应对我最近挂在嘴边的查克式语言。事情就会这么发生,对不对,忽然之间,一个男人就那么占据了你的全部生活。

查克不在家。沙发感觉很舒服。我总是在沙发上睡觉,在床上永远睡不着。许多个夜晚,我只是趴在查克毛茸茸的胸膛上,听他的心脏有没有少跳一下。

就算我们不走,这屋子也该好好收拾一下了。就算我们要到下月末才会走。去年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在十二月离开这儿就行。我想要一个白色圣诞节。我从小就在做白色圣诞节的梦。不,我做梦也想要的是远离这儿过圣诞。越早离开这个神憎鬼厌的国家就越好。查克说他来自阿肯色,我似乎问过他那儿离阿拉斯加远不远。他问我是喜欢北极熊还是伐木工。谁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揉搓他的腹部,说我已经有了我爱的大熊,可他不觉得好笑。美国男人很奇怪。开不起小玩笑,却觉得最操蛋的烂事很好玩。你看,我说话又像美国人了,操蛋的烂事,像他那样思考。今天我应该喜爱他的头发。我要沉进靠背椅里,闭上眼睛,想着他的头发。还有该打包什么行李。

他们受够了,真的,受够了这个美其名曰政府的喜剧。有意思,这幢屋子离马路很远,已经到了海边,大海无时无刻不在咆哮,白色羽毛的小贱货在窗外叫个没玩,但车声依然能找到办法传到这儿来。就像此刻打断我思路的该死的喇叭声。但他们确实受够了,他说他们这么说。该放弃这个操蛋的地方了,他老板说,受够了这个政府,受够了迈克尔·曼利,他总想从铝土矿公司身上吸钱,就好像他们对这个国家的帮助还不够大似的。妈的,埃尔克普改变了这个落后小岛,铁路虽然不是他们修建的,但他们让铁路变成了挣钱的工具。还带来了其他东西:学校、现代建筑、自来水、抽水马桶,我们为这个国家奉献了这么多,再抽税简直就像扇我们耳光了。这一耳光标志着牙买加进入了共产主义,全世界都听得清清楚楚,请记住我这句话。国有化永远是第一步,这些操蛋人为什么要投票让民族党重掌大权,他妈的绝对是个谜啊,小亲亲。他动不动就要重复这段陈词,我几乎能逐字逐句背出来了,包括其中的混合隐喻。那你们留下的采矿湖怎么说呢?如今成了枪手最喜欢的弃尸地,尸体会分解得不留任何踪迹,我这么说。有时候我不得不提醒他,离我下体三英尺远的地方还有个大脑。可是,美国男人不喜欢太聪明的女人,尤其是第三世界的女性,教育她们是他的责任。沙发椅比我记忆中更柔软。

大选过去两年了。牙买加没有变得更好或更坏,只是找到了办法保持原状。你无法改变这个国家,但你或许能够改变自己。我不知道谁在这么想。实话实说,我已经想够了。每次思考都会让我想到公共汽车爆炸或者直视枪口。妈的,是我在颤抖,不是沙发椅。不,靠背椅。该死,这个男人在改变我。我喜欢表现得像是我不喜欢这样。但我不认为我能骗过自己。每次和我有所进展,他就觉得像是取得了什么胜利,但实话实说,我并没有让他得到太大的成功。有点难听。希望我说得不太难听。我已经不记得我们是怎么从好么变成他带我出去的了,变成听他的而不是听我的了。

揭开真相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会让你向后看,那同样危险。继续这么做,你会发现自己回到了原点,从一开始推动你向前走的那种力量。我不知道,我发誓我坐进该死的沙发椅是为了停止他妈的思考。我希望他在家。傻姑娘你刚才还希望他不在。还不到五分钟,姑娘,我就在你旁边,听见了你说的每一个字。人们能这么做吗?人们能想要每分每秒——好吧,绝大多数时候——都和另一个人待在一起,同时又希望他们单独一人吗?不是在狭小的空间里,而是同时?同一个时间?所有的时间?我想单独待着,但我需要有人陪着。我希望查克属于我能够和他说道理的那种男人。平时我会打开收音机,让声音充满屋子,白噪声,交谈声,音乐,我不必了解也不必做出反应但我知道其存在的伴侣。我希望我也能这么对待别人。我希望别人也能这么对待我。我可以与之厮守的男人,他不需要我需要他,他在哪里?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需要”是我此刻在这个房间里的唯一原因。不。耶稣啊,我真贱。今天我应该喜爱他的头发。

今天我应该喜爱他入睡后发出的所有声音。呼噜声,一侧鼻孔堵塞后的哨音。半句话。喃喃梦话。呼呼呼的鼾声。呻吟。美国人的屁声。夜里的那个时间,三四点,我问什么他答什么,所以我知道他并不确定他家里人见到我这么一个女人会有什么反应,虽说他母亲是最好的人,天底下最最好的人。我熟悉所有这些声音,因为我从不睡觉。彻夜醒着,白天睡觉,我这种女人有个名字。我这种不睡觉的女人。我们知道夜晚不是我们的朋友。夜晚会做坏事,带来坏人,吞噬你。夜晚从不让你遗忘,而是会进入梦境,勾起回忆。夜晚是一场比赛,我在场上等待,数着分秒,直到看见粉色细条穿过窗户,我出去看海上日出。并且祝贺自己的成功,因为我发誓,每晚都是这样。每一个夜晚。

昨夜我意识到我能杀死任何人,包括儿童。男孩肯定没问题。女孩暂时说不准。不睡觉不等于你不做梦,这是我母亲从没告诉我的。昨夜我本来会杀死一个孩童。有一扇门,一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我知道我必须穿过这扇门。要前进就必须凿穿。谁说的来着?我必须穿过这扇门,过不去我就会死,会被开膛破肚,尖叫着被匕首从喉咙到阴户剖开,我必须穿过这扇该死的门。门口有个孩童,你在电影里见到的那种孩子,不知道是男是女。也许是白人,但白得像亚麻布而非皮肤。自始至终我一直能看见白色闹钟即将走到凌晨两点,能看见包围我的四面墙壁,两扇玻璃窗,甚至外面的夜空,但同时我也能看见那扇门,我能听见查克的鼾声,但同时我也能看见那孩子,低下头还会见到血淋淋的皮肉,那里应该是我的双脚。我跑得磨掉了双脚。我想穿过那扇门,那孩子堵在门口,他的眼神并不是威胁,而是自信、油滑、得意——查克喜欢说“得意”。我拿起我的刀,抓住他的头发,拎起他,把刀插进他的心脏,涌出的血液是蓝色的,所以我并不难受,我一刀接一刀捅他,每次刀尖刺进他的皮肤,就好像他的血肉过于坚韧,刀刃会朝与我瞄准方向不同的其他方向弯折,孩子尖叫大笑尖叫,我只能拔出刀子,割下他的脑袋扔掉。我尖叫着奔向那扇门。然后醒来。但我没有睡着。

也许我该去洗个澡什么的。查克出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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