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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和陈二两兄弟对商老大莫名地感到天然的喜欢。就好像有些人的特殊体质,特别爱招小动物的靠近。商老大也不负俩小弟的崇拜,一有空就带他们去吃好吃的。陈二最近迷上了鸡蛋灌饼。因为陈大比弟弟有礼数,所以鸡蛋灌饼只敢吃最便宜的那一款。陈二想要加多一根火腿,都会被哥哥瞪一眼。商老大虽是看不见,却也能听出陈二支支吾吾的委屈。商老大大手一挥,豪迈地要求老板给两小子各来一份全家福。商汶雍不知道的是,这两份二十六块钱的全家福,是两兄弟在童年里为数不多的快乐。两兄弟跟在商老大的身后,犹如两只有了主人的小猫咪。他们听话,乖巧。吃完晚饭,会立即趴在桌上,安静地写作业。完全用不着妹喜去催。妹喜端来一盘切好的贡梨,然后故意摆在两兄弟面前。陈二是个小胖子。特别爱吃。他悄悄地且飞快地拿了一块塞到嘴里。陈大用拿着铅笔的手敲了一下弟弟,然后嘴里低声教训起来。妹喜偷偷地看着这一切,突然有一种“再不快生孩子就没有机会生了”的迫切感。她取下商汶雍的耳机,问道。“商汶雍,你考虑好没有?”商汶雍反问道。“考虑什么?”“生孩子啊。”“和谁生?何晴?”“去你大爷。我要你和我生。”“你想得美。想偷精,下辈子吧。”“你很拽是吧?看老娘不拽死你。”妹喜和我在沙发上打起来了。不远处的两兄弟头也不抬地继续写作业。是的,他们对这个现象已是见怪不怪啦。我和妹喜不是拳打脚踢的那种打,而是嬉笑玩闹的那种打。我把妹喜紧紧地抱在怀里,拼命地亲吻她。妹喜则用手抵住我的脸,试图翻身下去。我们闹了很久。闹到彼此都气喘吁吁,闹到彼此都吻在一起。当天晚上,两兄弟非常识趣地回自己家去。也正是这次回家,使我有了铲除那些歪门邪道的决心。隔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和妹喜仍徜徉在梦乡。一通电话惊醒了我们。紧接着,我们穿着拖鞋,匆忙地赶去了医院。电话里的人说,陈大中毒了。来到医院,妹喜和警察打听消息,说是小孩送来时,身上画满了经文。我一听,便懂了。是王婆婆搞的鬼。王婆婆把所谓道家炼制的丹药放进水里,哄着孙子服用。谁知陈大觉得味道古怪,便吐了出去,然后使得王婆婆大怒,强行把剩下的水灌进陈大的嘴里。陈二害怕。跑到门外大喊救命。邻居听见了,纷纷出来和王婆婆抢孩子。病理科的结果出来了,说是水里含了经过稀释的少量的汞。因为抢救及时,没有损伤食道和肠胃。不过整个口腔是遭殃了一些。守在病房外面的陈二看到大人来了,一时忍不住哭出了一个鼻涕泡儿。陈二扑进我的怀里,我便顺势把陈二抱起来。我亲了亲二小子那张肉肉的脸,问道。“吃早饭没有?”二小子委屈地说道。“没呢。”妹喜去医院外面买早餐,而我与警方交代了两小子一家的事情。王婆婆现在被警方拘押。但我估计最终结果会因为她年纪大而关上一阵就放出来。王婆婆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那几个邪教才是最应该消灭的。推拿馆是一个八卦集中站。我和平时一样,一边卖力地伺候每位客人,一边不动声色地打听消息。打听什么呢?打听邪教的内部信息。有几个常客是信徒的亲戚。从他们的口中得知,金花街有叁大派的宗教团体:基督,佛教和道教。这叁派经常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起争执。有几个信徒还是派出所的常客。叁个派别可以说是互不相融,因为一个和尚有水喝,另一个和尚没水喝。一个募捐人信了基督教,就不能信佛教和道教。反之同理。他们规定了一个条例:每个人只能信一个教,否则就是背叛他们的主!因为这个调条例,我想到一个整治他们的办法。金花街来了一个好骗的外地阔佬,但是却无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基督教的听说阔佬给佛教捐了一百万;佛教听说阔佬给道教捐了两百万;道教听说阔佬给基督教捐了叁百万。他们明面上都卡不上对付,私底下却没有少交换消息。一间隐秘的酒吧里,聚集了各路信徒。他们拥抱男人和女人,放在教派的偏见地饮酒抽烟。他们是酒吧小费的大头。钱从哪儿来的?当然是募捐而来的。所谓造化世人,消灾化劫,都是拿去寻欢作乐的口号罢了。那些在外人看似互相不对付的佛教和道教的人都和基督教的人勾肩搭背。他们交换情报,试图找出那个阔佬好向教主邀功。“我听说阔佬是个女人。”“屁。他是个男人。年纪还挺大的。”“有人和我说他是同性恋。”“那就是老玻璃啰?”“是有钱的老玻璃。”“谁敢靠近,谁就失身。”“失身就是失身。给你一百万,你卖不卖?”“卖啊。怎么不卖?我连我老婆都一起卖出去。”“臭小子。你还买一送一了。”“我老婆要是有了阔佬的种。我岂不是不愁吃喝了?”

“你他娘的真毒。”“我同意他的说法,虽然我做不出这事儿。”“我也做不出。”“嘿,等你们看到钱,就知道自己有屁个底线。”“扯远了。你们到底谁有阔佬的消息?”“有也不告诉你。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吃回扣啊。”“我那是为了伟大事业。”“上次把人家老婆搞大肚子也是你的伟大事业啰?”“嘿嘿,嘿嘿。”“你们别和我抢。我非得逮到这条肥鱼不可。我看见那主持开着劳斯莱斯就是那个阔佬送的时候就恨得牙痒痒。”“我不要劳斯莱斯。我要宾利。二手也行。”“我听说他最近去你们道观比较多。你说说他是不是要给你们捐钱了?”“瞎说。我听说他去你们基督教才是真。”一群鬼精的人默不作声地猜忌起来。因为谁都贪图把阔佬笼络进自己的兜里,所以不久便引发了一场多人血案。有天中午,我预感到大事发生了。我拉上正在午饭的妹喜,兴奋不已地跑去案发地点。妹喜稀里糊涂地跟这我小跑起来,一边嚼着嘴里的菜,一边高兴地调侃道。“商汶雍你干嘛呢?嘿呀,你是越来越会用那根打狗棒啦。你一个看不见的人居然比我看得见的还要识路呢。跑慢点,跑慢点。我胃都要跑出来啦。哎呀,他们怎么也跟着我们一起跑呢?诶,那边有人在吵架吗?噢吼,我不去,我不去。怪吓人的。商汶雍,你不会是来带我看戏的吧?我们还要上班呢。回去吧,回去吧。不去,我不去!诶,我看见了。那不是基督教会佛教那俩嘛。他们做什么呢?噢!他们在打架!好多人围观啊。我们来晚啦。”我蹲下身,拍了拍肩膀,说道。“坐上来。”“不行的,不行的。我会坐垮你。”我再次拍了拍肩膀,语气异常坚定地说道。“快坐上来。”“好吧,好吧。商汶雍,你是第一个被女人骑在脖子上的男人啰。”我扛起妹喜,让妹喜成为所有人中最高的那个。人一高了,就什么都看得见了。妹喜非常激动地一边观看战况,一边向我汇报。“妈呀,商汶雍,你快看呐。有个长头发长胡须的耶稣想去薅释加牟尼的头发。哎呀,耶稣你傻呀。释加牟尼没头发的啊!你踹他啊!你踹他啊!对,对!踹他的裆!哎呀,有个道士也参与进战局里了。哇,他是练家子吧。一个打两个。商汶雍,你答应我。要是哪天我惹你生气了,你可千万不能像他那样打我。你打我,我会离开你的。毫不犹豫地离开你。”妹喜的两条腿挂在我的胸前。我亲了亲她的腿,笑道。“好啊。我要是打你,你就离开我。还是要离得远远的,让我找不到你的那种。”这个时候的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全然不知道这番话是对未来的一则预言。———妹喜要离开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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