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朝云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4节,穿到荒年后,我成了极品恶婆婆,朝云紫,大米饭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孙氏怀着身子不能见这些,坐在边上帮忙清洗猪内脏。
她本来是不想帮忙的,但是不帮忙的话,就不好意思开口要点肉回去。
她一边洗猪肚猪肠,一边在心里算着开口要几斤肉比较合适,半斤应该差不多了,他们三房四口人,半斤肉一人能吃上好几口,就是不知道大嫂舍不舍得分半斤出来……
她正谋划着,村里就有人凑过来。
王婶子将手里十几文钱递过去:“大山娘,野猪肉十八文钱一斤行不行?”
镇上猪肉二十文钱一斤,野猪十八文这个价格很公道了。
程弯弯拿着刀割下来一块肉,只有多没有少,递到了王婶子怀里,然后指了指边上的猪血盆子:“孩子们要是爱吃猪血,就带点回去,不要钱。”
“唉哟,那我就不客气了。”
王婶子也没真的不客气,拿了两块猪血就没拿了。
里正老伴掏出二十多个铜板:“给我割一斤半吧,回去包饺子吃。”
“大山娘,我也要一斤,肥肉要多一点。”
“我要一根猪骨头,便宜点呗。”
“我儿媳妇刚生了,我要猪脚炖汤发奶。”
“……”
村里不少人过来买肉,但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余钱买肉吃,最后卖出去七八十斤。
孙氏本来想直接开口要半斤肉,这会儿也不好意思开口了。
别人都给钱,她白要,这要是传出去,她都没脸见人了。
“他二叔三叔,辛苦你们了。”程弯弯笑着道,“还有二婶二婶,多亏你们留下来帮忙,不然还不知道得忙到啥时候,这些东西你们都带回去吧。”
一个簸箕里,装了一大坨猪肉,差不多七八斤的样子,一大碗猪血,两根猪排骨,一根筒子骨,还有一个大猪脚。
赵有银立马摆手:“野猪肉送镇上去多的是人要,让二狗拉镇上卖了,卖了钱放手上才踏实,哪能给我们白吃。”
“二哥,这也是大嫂一片好意。”孙氏笑眯眯的道,“孩子们都多长时间没吃肉了,是该补一补。”
大嫂可真大方,一给就是七八斤肉,她刚刚纠结了那么久真是白纠结。
程弯弯开口道:“二叔三叔要是过意不去,那就帮我挑一担柴过来。”
两个临时灶在新房院子里,堆着的干柴已经烧完了,这会儿才刚开始卤肉,起码还需要一担柴才能把这百来斤肉给卤完。
赵有银和赵有财二话不说就去忙活了,最后挑了两担柴放在院子里码整齐。
程弯弯在这边忙活着,时不时看一下新房子的进展,上梁之后就是盖瓦,一片一片的瓦盖上去,慢慢就有了家的样子。
整个大河村,接近两百户,事实上也只有七八十户人家才有能力盖土坯房,更多的还是茅草屋。
她家的房子,比里正家的土坯房还要宽敞,因为每个房间都预留了窗户的位置,不仅宽敞,还显得十分亮堂,四四方方,亮亮堂堂,算是目前大河村最好的房子了。
新房门口,孙水芹默默的站着。
当初就是因为嫌弃赵二狗家里没有房子住,她才退而求其次选择了赵傻根。
要是早知道会有今天,她根本就不会……
她咬住下唇,一抬头,看到赵二狗快步走过来。
赵二狗走路很快,目光看着前方,像是根本就没注意到她的存在。
“二狗哥。”
孙水芹实在是忍不住,开口喊了一句。
赵二狗眉心猛地一皱:“你在这里干啥,傻根到处找你。”
“我……”
孙水芹哑然。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干什么,她就是后悔了,嫁给赵傻根她就后悔了。
赵傻根没有赵二狗长得好看,也不如赵二狗聪明,成天傻乎乎不知道在乐些啥,她觉得生活很无趣。
“其实我……”
她再度开口。
院子里传来程弯弯的声音:“二狗,你赶紧过来。”
赵二狗没再看孙水芹一眼,快步走了进去:“娘,过来干啥?”
程弯弯没提孙水芹的事,她相信二狗能妥善处理好。
她开口道:“本来就有的猪杂碎加上赵猎户送来的野味,一共是七十斤,野猪还剩一百二三十斤的样子,这么多卤味,明儿能卖出去吗?”
赵二狗点头:“当然能,醉仙楼杨掌柜之前就说了,一天三百斤都能吃下。”
之前是忙着盖房子,人手不够,等搬进新房子之后,他就要开始计划把一天七八十斤卤味提高到三百斤,甚至更多。
卖出去的越多,家里赚到的钱就越多,也能尽快买下一间铺子。
这段时间他每天卖出去七八十斤的卤味,大概能赚二两银子左右,每天赚的钱,除了给家人买些好吃的东西,剩下的全都交给程弯弯,累积下来也有二十多两银子了。
人赚了钱之后,底气会很足,眼界也会慢慢拓宽。
这时候的赵二狗,和程弯弯刚认识的赵二狗,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不,应该说,家里的四个孩子,还有大儿媳妇,全都有了变化,这是一种向上的变化。
接近两百斤的卤味,两个锅子一起煮,都忙到了大晚上才结束。
第二天,天还没亮,赵二狗和沈正坐牛车去镇上。
沈正是要去平安镇,回家和自己爹把那件事说清楚,赵二狗本来想跟他分开走,但不知想到了什么,他也决定跟着去一趟县衙。
牛车先去平安镇,到城门口时,太阳都还没出来。
赵二狗因为要跟酒楼的掌柜打交道,每次来镇上,穿的都是上回沈县令赏赐的新衣裳。
沈正怕被比下去,也穿上了新衣服,这件衣服的布料是上回秋收后程弯弯买的,吴慧娘抽时间缝制出来的。
两人到县衙门口,畅通无阻的走进去。
这会儿沈县令正在书房处理政务,听手下人说儿子回来了,连忙起身出去迎接。
被沈正带去怡红楼
沈县令站在书房门口台阶上,远远看到自己儿子走来。
这一别又是半个多月没见,他明显感觉到儿子胖了不少,脸颊上有肉了,肩膀也厚实了一些。
目光一转,看到了赵二狗,这小子穿上新衫,也是一表人才。
不知为什么,看到赵家小子,沈县令有一丝丝的心虚。
“爹!”
沈正快步走过去。
“你找的那个黄媒婆说给赵婶子三天时间考虑,三天后再去提亲,你赶紧让媒婆别去了。”他快言快语道,“我和赵婶子说好了,认干亲,以后我照样能喊赵婶子一声娘。”
沈县令的眉头皱起来。
他沉吟道:“认干亲的事,我不同意。”
“哈?”沈正瞪着眼睛,“为啥不同意,怎么就不同意了?”
沈县令缓声开口:“我上门提亲,不仅仅是因为想给你找个后娘,也是我沈家需要一位女主人,赵程氏聪明谨慧,我很欣赏她。”
“也就是说,县令大人是因为欣赏,才想娶我娘为妻。”赵二狗大着胆子,不卑不亢说道,“欣赏并不是喜欢,也不是成婚的基础,县令大人欣赏聪明谨慧的人,相信平安镇内有许多符合条件的女子。”
沈正哼了一声道:“爹,告诉你一个残忍的事实,据我在大河村住这么多天的观察得知,全村几百个大老爷们,至少有一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