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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认为窥破了程弯弯和赵猎户之间的事,说起这话来大有站在高处审视程弯弯的架势。

程弯弯扯了扯唇角:“听说大刚娘把娘家侄女接过来了,你娘家侄女还没成婚呢吧,这不正好可以跟咱村里的张六叔凑一对吗?”

张六叔,是村里的孤寡老男人,脑子有点问题,全靠里正接济。

程弯弯这话听在张婆娘耳朵里,就显得很恶毒。

她压着怒气道:“我娘家侄女的亲事,我都做不了主,哪轮得到大山娘你来做媒。”

程弯弯皮笑肉不笑:“是呀,你自己侄女的婚事你都管不着,咋还管到我身上来了?”

前有程老太太乱做媒,后有张婆娘瞎凑对,莫名其妙一个男人就给她拉郎配,她看起来就这么缺男人吗?

张婆娘张嘴就想喷回去。

不过一想到自己的谋算,她还是生生忍下来了。

虽说程昭不能再当秀才老爷,但读书人的身份在大河村还是很吃香的,以后学堂办起来,光靠束脩费就能躺着吃喝一辈子,她侄女嫁给程昭不亏。

张婆娘正在思量之时,村那头突然一群人朝祠堂跑过来。

“里正,不好了!”

“蝗虫!好多蝗虫从山那头飞过来了!”

“蝗虫飞到我们大河村来了,蝗灾真的来了!”

里正面色严肃,高声道:“都冷静,不要着急!按照之前大山娘和程昭说的法子,全村人出动,捕杀蝗虫,动作一定要迅速!”

全村团结灭蝗

大河村田间。

乌压压的蝗虫从山那边飞过来,嗡嗡嗡,挡住了天上的太阳。

程弯弯第一次亲眼看到蝗虫过境的场面,整个人都震撼住了,可以说一伸手就能抓住至少五六只蝗虫。

她觉得震撼,大河村的其他村民却觉得庆幸。

去年的蝗灾可比这一次吓人多了,去年的那一天,大太阳,无数蝗虫从四面八方涌来,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上千亩稻田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吃饱喝足的蝗虫过境之后,翻越大东山,又去了另一个村落。

一个村一个村的蝗虫慢慢聚集,从几千只到几万只,再到几十万只,遮天蔽日一般,像末日来临。

这次过境的蝗虫数量显然不如去年,全靠前阵子沈县令下达的捕杀令,否则事情只会更糟糕。

大河村从七八天之前就开始演练如何灭蝗,人心虽慌乱,但动作有条不紊。

先把地里的所有鸭子赶回去,家里老老小小全部出动。

“大家快烧火,放马缨丹一起烧!”

“这边所有老人妇人拿床单扑杀蝗虫,男人挖坑就地掩埋!”

“孩子们随便拿啥,遏制蝗虫吃稻子!”

虽说稻子喷洒了药水,但蝗虫吃一口才会死,就算一只蝗虫只吃一口,这上千亩地也不够吃。

围绕上千亩稻田燃烧了一百多个火堆,无数马缨丹被扔进去,这些都是里正吩咐人有意识收集累积下来的,全部投放燃烧,浓烟滚滚,无数人咳嗽,但大家的动作都没停下,哪怕是三四岁的小孩,也拿着树棍在田间乱跑,蝗虫受惊后会暂时飞离田地,到高空之后,被升上去的马缨丹烟雾熏死落下,那些用床单扑下来的蝗虫没那么快死,需要不断挖坑掩埋闷死。

全村一千多人,除了不会走路的婴儿之外,所有人参与灭蝗。

平日那些惯会偷懒、耍滑的人,就比如赵富贵和张无赖之流,这是村里典型的混混,哪怕是他们这样的人,也没想过在家里躺着,他们拿着工具加入灭蝗队伍,和蝗虫来了一场持久的对抗战。

从日上三竿到日薄西山。

漫天飞舞的蝗虫终于渐渐少了,那零星的几百只或是几千只终于溃败逃亡,飞向了大东山的另一面。

大河村所有人跌坐在田埂上,大汗淋漓,狼狈不堪,一身脏污。

田间的稻子都有损失,每根稻穗基本上都被蝗虫啃食过,但还有剩,有剩下就好,最怕蝗虫过境后寸草不生。

“蝗虫被我们赶走了!”

“太好了!我们战胜了蝗虫,我们保住了稻田!”

“要是去年也能这样,这一整年就不会这么难熬了……”

“不要想去年的事了,我们要向前看!”

全村人喜极而泣,又是哭又是笑。

里正撑着地面站起身来,他放眼看向眼前的稻田,蝗虫虽然死了,剩余不多的也都飞走了,但每只死了的蝗虫肚子里都有稻子。

他们辛辛苦苦种下去的粮食,还是没有全然保住,大概留下了三分之二。

本来因为干旱,田里的稻子就不如往年饱满,又被蝗虫吃掉了三分之一,确实,今年会比去年好一点,但依然是一个苦年,还是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需要熬到明年春收。

里正自然不会说这些话打击村里人,他高声道:“全村团结一心击退了蝗虫,这是百年来大河村第一次战胜天灾,蝗虫往东面飞走了,不会再回来,大家再坚持坚持,还等三四天,咱们就收割稻子,到时候就能饱饱吃一顿了。”

村里人一家老小散去。

程昭累的差点瘫地上,他力气小,被安排扯床单扑杀蝗虫,他扯着床单满田地跑,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就他拿的那块床单,至少扑杀了上千只蝗虫,这种成就感让他格外兴奋,比读完一本书还要兴奋,兴奋之余,他又有些担忧,不知程家村的灭蝗是否也同样顺利……

这次灭蝗行动,吴慧娘也参与了,村里许多怀着孩子的妇人聚集在一起投放马缨丹燃烧。

这个活儿不算累,吴慧娘回来的时候不像其他人那样狼狈。

她给自己清洗了一下,然后生火煮饭。

这么折腾了大半天,所有人都累了,她做主焖了干米饭,炖了一只野鸡汤,还红烧了一锅子兔肉。

等全家人洗漱完身上的怪味后,正好能吃饭。

“大嫂,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赵四蛋满嘴流油的说道,“尤其是兔肉,太好吃啦!”

吴慧娘故意逗他:“不知道是谁,以前第一次吃兔肉的时候,还哭鼻子呢。”

赵四蛋将兔肉吞下去,丝毫不脸红的说道:“我以前是不知道兔肉这么好吃嘛,真的好香。”

程昭点头道:“大山媳妇的厨艺确实不错,比得上南府书院的食堂了。”

吴慧娘的脸有点红:“表哥,你可别故意哄我。”

“读书人从来不说虚言。”程昭正色道,“河口镇的醉仙楼也有红烧兔肉这道菜,味道大约只有你做的五分之三。”

吴慧娘被夸的脸有点红:“这都是娘教的好。”

“我自己做都不如你做的好吃呢。”程弯弯笑着道,“看来大山媳妇有当厨娘的潜质,等以后咱们有钱了,说不定也能在镇上开一家酒楼,就让大山媳妇掌勺。”

她只会说怎么做,但真的让她做,她只能做出个四不像。

反倒是慧娘,第一次做就能掌握做菜的精髓,还能优化她说的那些步骤,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现代的味道差不了太多,主要还是调料受限。

她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

要是以后真有机会开酒楼再说吧。

饭后,程昭和四个小子前去宗祠准备上课。

村里那些孩子早早就来了,都换上了最干净体面的衣服,脸洗干净了,鼻涕眼屎什么的也收拾了一下,都乖乖坐在桌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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