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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红星有些兴奋,开始穿警服,穿好后,又打开老马法医给他的黑色斜挎勘查包,清点着包内的工具。
“谁不人少事杂?我这还因公负伤了呢。”冯凯死死地攥着被子。
“你那点小伤,对你这体格来说算什么啊。”穆科长说,“你赶紧起来,我肯定不会让你们白跑一趟的。”
耍小脾气归耍小脾气,但“前世今生”都是警察的冯凯,服从命令已经融入了血液里,所以他还是一边发牢骚,一边起身穿警服。穆科长则在一旁着急地不停催促着。
穿好警服后,三个人一起下楼,穿过宿舍区,走进了公安局大院。大院的正中央,停放着两辆黑色的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的载物架后面还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公安”二字,每辆自行车的车头前面还绑着一朵大红花。
在现代,如果购买了新车,4s店比较浮夸的话,会在交车的那一天,在车前面挂朵大红花表示祝贺。陶亮一直都觉得,不过是买个代步工具,有必要搞这么俗套吗?
如今在这个时代,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冯凯不禁哑然失笑。
穆科长见冯凯在笑,以为他是高兴,于是兴高采烈地说道:“怎么样?老头儿我说话一直都是最算话的。你们不知道,为了你们俩的自行车,我大年三十都差点在局长家里过了。”
顾红星这才确认,这自行车是给自己的,他一蹦一跳地跑到自行车的旁边,仔细抚摩着自行车的龙头和坐垫,那模样就像遇见了自己心爱的宝贝一样。
冯凯站着没动,他看着顾红星在一圈一圈围着自行车转,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印象中的老丈人——也就是年老的顾红星。那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儿,天天皱着眉头,忧心忡忡的样子。尤其是近两年,因为牙口不好,满口的牙几乎都掉光了,所以装了假牙。就连最喜欢吃的红烧肉,现在也只能吸吸味道。哪像眼前这个在自行车边连蹦带跳的年轻人,青春勃发、朝气蓬勃。
冯凯突然有些感伤,他有些同情年老的顾红星,那是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悲哀地想,岁月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负能量。
如果他可以选择永远年轻该多好……
不,冯凯对自己暗暗摇了摇头,就算岁月流逝再残酷,他也不想永远停在原地。
比衰老和死亡更可怕的,是一个人停止了思考,不再想要任何改变和成长。
或许,那就是他逐渐失去顾雯雯的原因。
有了交通工具,这工作效率可就不一样了。如果搁之前,走路过去要一个小时,想搭公交车,还不一定能挤得上去。这有了自行车,两个人二十分钟就到了报案人的现场。
“嚯,你们还配了自行车呢。”派出所接警的同志正蹲在现场门口抽烟,见冯凯二人来到,迎了上去,一脸羡慕地抚摩着崭新的自行车。
“那可不。”冯凯支好自行车支架,锁好车,说道,“龙番这么大,我们天天走,还不得累死。”
“我跟你们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丢东西了,以前丢一些瓶瓶罐罐不值钱的东西就算了。但这次真的是十几斤肉啊!你们想想,十几斤肉啊!花我多少钱买的!”失主焦急地对冯凯阐述着案情,“我昨晚睡觉的时候还专门收到屋子里来了,这贼是撬开我的窗户,爬进来偷走的。窗户都能撬开,你看多危险啊,要是来捅我几刀,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你们公安得破案啊,要不我们这一片居民都有生命危险。”
“就是小偷小摸的,捅你干吗?”冯凯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顾红星瞪了瞪冯凯,意思是冯凯不该这样和失主说话。然后,顾红星打开勘查包,从里面拿出一瓶银色的粉末和一把小刷子,走到被撬开的窗户旁边,左右看看后,开始在窗框上刷了起来。
冯凯想了想,不知道这种事情该如何问起,问什么问题都没多大的意义。毕竟,只要看到失主在白天晒咸肉的人,就有可能晚上来作案。这个年代,缺吃少穿的人不少,就连他冯凯也因为长时间接触不到荤腥而馋肉。所以谁都有可能来作案,问失主也算是白问。
冯凯心里很抵触,一是觉得丢了几块肉认倒霉不就完了?兴师动众喊这么多公安来,实在是浪费公共资源。二是觉得派出所不厚道,自己搞不定还要拖刑警部门一起来担着。当然,所有这些想法,都从冯凯内心里并不想去办这个案子或者说并不认为能够破这个案子而来。
顾红星则不一样,冯凯在门口都等到双脚被冻得生疼了,他还在一直不停地刷刷刷。有的时候可能是刷到了指纹,顾红星就用胶带把附着在指纹上的粉末给粘下来,然后把胶带贴在一张黑卡纸上。这样,银色的粉末就把指纹的形状固定在黑色的卡纸上了,可以长久保存。
不知过了多久,派出所所长骑着自行车来到了现场,说:“两位刑侦科的同志,你们穆科长让你们现在去化工厂宿舍,说那里有大案子要你们去。”
冯凯如获大赦,拉着顾红星就走,说:“我真是服了你了,因为几块咸肉,你真准备把他家都刷一遍啊?刷完了有啥用?龙番几百万人口,你知道是谁的?”
“那也得刷啊,不刷完,我心里不踏实。”顾红星收起刷子,说,“不过我已经找到一枚指纹了,不是失主的,说不定哪天运气好,就能找到窃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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