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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淮抽着香烟,捧着玫瑰,漫步在墓园里,闲庭散步一般优雅闲适,宛如赴情人之约。至于等的是人是鬼就不好说了,凭他的多情眼和漂亮唇,说不定真能忽悠一只艳鬼跟他走呢。
将红玫瑰放在父母的墓碑前,他又摸出新的一支烟点上,垂眼看着墓碑上的黑白合照。
红玫瑰美得灿烂,但花期短暂,就如林清妍和楚遇的生命。
楚云淮记忆里的林清妍五官艳丽,气质脱俗,楚遇亦是帅气张扬,意气风发。喜欢穿漂亮红裙的她,宛如被他精心宠爱、呵护的红玫瑰,两人天生一对。
怎奈天公不作美。
一场车祸夺走了楚遇,两年后,林清妍为爱自杀。
这是第二次。
第一次被9岁的楚云淮喊人救回来了。
这朵为爱自杀的红玫瑰,艳丽愚蠢,褪去生命的颜色后,与爱人合葬在一起,或许来生还能再续今生长情。
楚云淮每年来祭拜他们时,不送别的,只送一束红玫瑰,只为祝他们生生世世锁成一对。
他向来沉默地待一支烟的时间,然后转身离开,找乐子去。
一旁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楚云淮咬着烟偏头看过去,看到捧着白雏菊与红玫瑰的男人。
他有着清俊迷人的五官,拆开了看是精致,凑到一起是惊艳。穿着黑白条纹衬衫配黑色长裤,只因身形颀长,气场强大,简单低调的搭配也被带出几分贵气。尤其让人在意的是他有一头绑成低马尾的头发,以及冷淡迷人的眼神,整个人显得矜贵优雅,矛盾难懂。
半个小时前才说可遇不可求,这不就遇到了么?天公偶尔还算作美。
楚云淮嘴里的香烟已经在掉灰了,他却不管不顾,直白热情地看着身旁男人。
这是一朵高岭之花,和他对视一秒后移开了目光,一副对他毫无兴趣的模样,伫立在他一步之遥的身侧,目测比他还要高两三公分。
楚云淮看着他将怀里的雏菊与玫瑰放在墓碑前,注意到他的手白皙、干净、漂亮,注意到墓碑上雕刻的信息。
原来也是一对生命短暂、容颜美丽的夫妇,路雨迟和闻青玉,立碑人是他们的儿女,路闻殊和闻路安。
更巧合的是,夫妇俩死于和楚云淮父母同一天。俩人同生共死,倒也算是一种浪漫结局,胜过他父母。楚云淮取下嘴里的烟,侧头看着他,主动开口。
“雨迟配青玉,浪漫而清雅,一对璧人,人如其名。兄妹俩的名字将父母姓氏融进去,分别配上一个‘殊’字和一个‘安’字,美好动听,他们对你们的爱和祝福借名字伴随你们一生。”
很多人和楚云淮接触后,常常暗自感慨一句:原以为是个肚子里没墨的浪荡子,没想到聊起来还有几分文雅。
高岭之花侧头打量他。
此人继承了父母优良基因,长相俊俏,五官深邃,轮廓分明,从各种角度看去,五官都能勾画出流畅的线条,很适合拍人物特写镜头。值得一提的是,眼尾略微上挑,瞳色深沉,卧蝉明显,是多情眼;唇肉略厚,唇色偏艳,唇形美丽,是漂亮唇。
整个人身长玉立,宽肩窄腰,双腿笔直修长,上身是一件印染衬衣,粉黄白色调交融,明亮夺目,旁人难以驾驭,他却穿得独特张扬。为人主动直白,潇洒不羁,名字也挺贵气,路闻殊不得不评价一句,一只迷人的花孔雀。
楚云淮说话比外表端庄得体,哪怕是不合适的地点,不合适的见色起意,他那番漂亮话配上那双多情眼,不仅没招来路闻殊的厌烦,还刷了一分好感。
“谢谢。”
简短两个字,看似冷淡,细品一下却是别样的温和。何况这朵花长相过人,嗓音又很悠扬动听,把花蝴蝶勾得心猿意马。
楚云淮又说:“也是有缘,父母在这里当邻居,我们在这里偶遇,连花都送的一样。”
路闻殊看了一眼楚云淮父母照片,又看了一眼红玫瑰,微微挑眉。
论迹也论心。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墓园,路闻殊在楚云淮身后看他,就如看一只捧着红玫瑰去约会的花孔雀来错了地方,又像被人放鸽子了,索性捧着花来祭拜父母。
再看他在墓碑前点烟,搭讪陌生人等言行,不论他说得多么动听得体,在不合适的地点做不合适的事,都在说明他对父母的感情微妙难言,谈不上一句“敬爱”。
与此同时,楚云淮也在思考,眼前的路闻殊,穿着打扮低调得体,按理说应该配一个一丝不苟的精英发型,他的低马尾显得突兀矛盾,引人注目。
此外,没点特殊原因,没几人会带着红玫瑰来祭拜父母,楚云淮除了祝福,多少是带了点讽刺意味,路闻殊显然并非如此。
楚云淮:“你和父母的关系应当很平和美好,所以带着尊敬和祝福来祭拜他俩,并不严肃沉重,真好。”
这话也说得在理,然而路闻殊不想接话了。他从兜里摸出湿纸巾,垂眼擦着父母墓碑上的泥点,手指修长,白皙漂亮,动作慢然,优雅虔诚。
这朵静立在墓碑前的高岭之花浑身散发惊人的美感。
楚云淮犹如被勾引,不再出声,呼吸都变轻缓了,生怕惊扰了他似的。目光从他的手逐渐顺着手臂上攀,落在他的侧脸上,又从眉眼顺着鼻梁下滑落在嘴唇上。
他不知道什么是五官的标准比例与美学公式,但他认为就该如眼前这人一般。
花蝴蝶常年流连花丛,见过各种各样的花,总觉得都差点意思,不如骄傲自恋的他,眼前的高岭之花,让他心悦诚服。
作为男人这样欣赏一个男人好像不太“直男”,但他未必是直男。
性向是不是流动的他不确定,但他的性向可能真就是取决于对象是谁。
被陌生人,哪怕是男人这样热烈注视与打量,路闻殊也习惯了,人不在他眼里,不在他心里,那就妨碍不了他。
楚云淮直白如欣赏美景一般,看着路闻殊擦拭完毕,将纸巾捏团握在手里。他又开口:“我也算见多识广、交友众多了,你这一款的倒是第一次见。”
路闻殊侧头看他,是一个微妙有趣的眼神和姿态,楚云淮感觉似曾见过,但好像不是人……嗯,是一只缅因猫。
他兀自露出了奇妙的笑容。
这应该是一只对着镜子开屏也会逗笑自己的花孔雀。换个时间地点,路闻殊可能愿意多看一眼,此时是无心欣赏了,他打算转身离开。
楚云淮张口挽留:“抱歉,你刚才看我的样子好像一只缅因猫!”
旁人被比作猫未必高兴,但路闻殊养了一只捡回来的白猫,叫饮雪,长达5年了。
他一开始没打算养它,只是随手救了它,直接送去宠物救助站,结果它居然顺势缠上他了,主动跟在他身后走了一段路,工作人员都笑着劝他带回家养着吧。
路闻殊便问它,你要跟着我回家?
讨人喜欢的白猫恰好叫了一声,喵~
路闻殊对它耐心温柔,朋友圈里大半是猫的照片,身边人都知道和他聊猫最能刷他好感。
楚云淮不知晓这一点,无心插柳柳成荫。路闻殊听他言语带笑,看他眉眼舒展,有了停留的兴趣。
“为什么?”
楚云淮解释:“林楚微,我表姐,她养了一只缅因猫,叫霜降,体型比别的猫大一倍多吧,一身灰色长毛,四肢雪白,尾巴粗长漂亮,走起路来不紧不慢,很有气场,优雅迷人……她说它是猫中王子,温柔的巨人。”
字字是在夸猫,句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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