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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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江少卿只当是饶州地方话, 没有时间去深究这背后的含义,他收起墨扇,唇瓣抿成一条线。身侧的小厮垂下头, 暗道主子生气了。自打江盛出嫁后, 江少卿鲜少体会到不快的情绪, 可如今, 在自家从小宠到大的弟弟顶着他的死亡视线往前踏一步虚虚护着魏游时,他久违地不爽了。自家的白菜都被猪拱成黑炭了,还说猪拱的好,细心照看白菜的白菜他哥能开心的起来吗?现在不是计较向来守礼守据的弟弟失忆了不认识我,还说是我爹的时候, 江少卿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冲魏游道:“你说他落水失忆了?”魏游回视:“对。”弟弟失忆显然不在江少卿预料的范围内:“还记得多少?”“成婚之前的事都不太记得了。”江少卿心底一沉, 他不相信魏游,甚至怀疑这是魏游暗地里变相的控制和威胁, 越过魏游的阔肩,江少卿向自家弟弟投去怀疑的目光。他说的是真是假?站在暴风雨中心的江盛点头如捣蒜。周围人群聚拢,虽然没有明目张胆的指指点点,可此地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魏游示意江少卿入院再说。魏游和江盛落后几步跟在后面, 魏游垂手牵着江盛平缓他的紧张,可江盛内心实在崩溃。原著男主替同名小哥儿打脸虐渣,他对此抱有好感。既然穿书,他想过与这位亲哥哥见面的场景,或是在丞相府中兄弟怡怡, 亦或聚在东岭王府中饮酒叙旧, 但绝不包括将男主认成花花公子指路春楼去寻欢作乐。一见面就是老社死现场了。真不怪他认不出来。按照进度,原身的亲哥应该在尔虞我诈的官场里大杀四方, 怎么可能跑东岭这个鸟补拉屎的地方来当个寂寂无名的知府。况且,原著《大荆》是一本正剧小说,主角江少卿是一名儒士,开篇翩翩少年郎,公子世无双,引得闺中女子竞折腰,奈何江少卿一心沉醉于官场的翻云覆雨,对儿女私情一事淡漠如烟。大众评价其“心性仁慈但不文弱,手段狠辣但不残暴”,江盛看书时当即浮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文人形象。这样的人穿红配绿,这描述不是误导他吗。哪个不苟言笑的儒雅大男主穿的跟个骚包似的,江盛完全不能理解。小说里,这样穿的人不是反派就是逛花楼的。所以当江少卿踏进福幼院时,江盛扯着魏游的衣袖小声道:“你说,我会被我哥打吗?”“不会,江丞相府不兴打骂一套,”魏游扫过江少卿微顿的脚步,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瓜,“再说,你如今的身份地位不同了,他没资格打你。”
江盛紧抱魏游这个大腿。魏游好笑:“怎么会把人认成纨绔?”“他长相艳丽,又穿大红袍,太骚气了。”江盛说话时还有些委屈,要不是这件大红袍他也不至于出这么大的糗。果然人不能貌相。他俩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距离他们不远处的江少卿闻言停下脚步,一脸严肃地盯着江盛,直把他看得发毛。身旁的小厮解释:“小主子,您忘了吗?这衣服是当初主子过本命年生辰时,您和夫人亲手缝制送与主子的,今要来见小主子,主子特意穿的。”江盛:“……”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更尴尬了。视线微抬,江盛小心翼翼看向他头顶上那翠绿色的玉冠,暗道这个不会也是原身送的吧……江盛没敢问。奇怪的氛围持续太久,江少卿沉声询问:“落水到底是怎么回事?”钱塘的事情瞒不过他,可他得到的消息是魏游溺水差点死亡,自家弟弟平安无事,到正主跟前,怎么又闹出失忆这种状况之外的事了。江盛咳了一声,小声道:“就那苏文祚烧船,受了惊,落水后又不小心呛了水……”“报平安的信上不曾写。”江少卿质问魏游。魏游撒起谎来面不改色:“起初并未有明显痕迹,到了东岭本王才怀疑并证实。”症状奇怪,可此时江少卿的愤怒占了上风:“王爷舍身涉险不要命,阿盛一个哥儿,带着他去做什么!”一想到自己男扮女装当舞娘去捉奸,江盛有点臊得慌,可见江少卿恨不得吃了魏游的模样,他又硬着头皮道:“哥,是我偷偷跟上去的。”犀利的眼神射过来,江盛脖子一缩。魏游上前一步挡住视线:“别吓他。”弟大不中留,江少卿一口闷气憋在心口不上不下,又不能说自家弟弟的不是,折扇敲打手心的频率越来越快:“苏文祚是吧?那狗贼死了没?苏侍郎家的外戚?当我们江家出嫁的哥儿没人撑腰能任人拿捏是吧,好得很,迟早有一天我非得把那上蹿下跳的狗意儿给恁死。”江盛:“……”身旁小厮见怪不怪,反而起哄道:“主子,您别侮辱狗……那位还在大牢里关着呢,是头大羊,牵扯太多人了还在审。”在江盛目瞪口呆中,江少卿整了整衣冠,又恢复到谦谦君子的模样:“当场报仇没?”“蹬了一脚让他躺湖里了,”江盛道,“差点被淹死。”“就蹬了一脚?”又看向魏游,不满道,“王爷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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